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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保障矿山(含油、气田)生产安全,防止矿山事故,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,根据《矿山安全法》第二十二条,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,提出批评、检举和控告。如果您发现您身边有违法的行为(含中国矿山安全万里行工作人员),您可以依法向我们投诉和举报。
按照法律规定,公民举报必须实事求是,如实提供情况,捏造或歪曲事实,诬告陷害他人的应负法律责任。为便于核实调查,举报者一般应署真实的姓名、单位和联系方式,我们为举报者保密。对具有可查性的举报(安全隐患、安全事故、官煤勾结、违法开采、行政不作为、矿山机械等),我们将派出工作人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,并及时在中国矿山安全网上予以披露,对于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,破坏党和人民政府形象,中国矿山安全系列宣传组委会将直接以内参形式向中央各部委报送。请如实填写下面详细材料以便我们更好的取证!
举报电话:010-84039617
举报邮箱:govmine@126.com
表格下载:矿山安全投诉举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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